解析:
在面临非法经营刑事拘留时,犯罪嫌疑人均可授权律师来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犯罪嫌疑人首次遭到侦查机关询问或受到强制措施之时开始,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在侦查阶段,则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同样地,被告人亦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此外,自检察院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委托辩护人。而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也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之中,他们的监护人、近亲亦可代表他们进行辩护人的委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