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当事人若行为未达犯罪程度,当其取保候审期结束后,该期间将不会留下所谓的"案底"。
然而,一旦经法院判决确定犯罪事实,则将会产生案底记录。即便未经审判而仅遭拘留,仍会有相关的拘留证明及释放证明文件列入个人档案。因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只是众多强制措施之一。在此阶段,尚未能够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确实涉嫌违法行为,因此亦无法对此进行定罪并作出相应的惩处决定,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记录。以下为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
首先,可能需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可能需承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责任,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可避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
再次,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也能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也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