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护期。这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所赋予的权力。在此期间内,这些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起诉及审理活动,不能有任何中断或拖延。
同时,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保护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