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申请流程。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合法代表人、近亲家属等有权利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这类申请必须采取书面方式进行。
2、决定过程。收到取保候审申请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针对申请内容给出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的答复。
3、执行机构。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4、期限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