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精神病患者而言,他们能否够格接受刑事拘留的审查,主要是基于其在犯罪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刑事责任能力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如果患有精神疾病的个人在无法辨识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之时产生了危害性的后果,并且经过法律所认可的鉴定程序加以验证,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免于法律的制裁,而是需要其亲属或者监护人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治疗,必要时甚至可能会由政府实施强制医疗措施。
然而,如果精神病患者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部分或者全部的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