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宣判有罪后,通常表明案件已进入到结束阶段,无法再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实际上,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立案之后和结案之前这段时间内。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国家为了确保刑事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得以稳妥有序地展开,而授予刑事司法机关权力,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