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行为人借用虚假身份冒充警察从事欺诈行为,对我国政府机构的声誉及正常运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被判定为招摇撞骗罪名成立。
然而,如其所进行的诈骗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范畴,将会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惩罚,并可同时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轻微者,则可能仅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