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检察机关仍保留着对其进行逮捕的可能性。若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被没收的命运,甚至可能是全部或部分的没收。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检察机关有权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直接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