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得悉,取保候审正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运用到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为那些涉嫌触犯法律之人,在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担保人作为保证之后,确保他们能够在无需受到监禁或限制自由的前提下,继续正常生活工作而不影响警方的调查活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公正裁判等环节的顺利进行。
然而,要成功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由当事人的律师或者家属负责向有关司法部门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嫌疑分子没有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并且他们的行为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实际威胁。最终,法院或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