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司法程序中,为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您需提供两种形式的担保方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若您无法履行缴纳保证金的责任,您仍有机会通过提名保证人来实现取保候审。
2、若您目前既无经济能力支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又无法推荐合适的保证人,则有可能暂时丧失获取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如果您符合特定条件,您仍然有可能被允许进行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