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被告必须出席法庭审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有权机构,都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取保候审制度。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收到传唤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到案接受审判。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就是相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予以逮捕的罪犯,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较轻的人员,就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