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所涉及到的刑事处罚,并不能够成为犯罪者逃避退还受害者财产的法律责任的借口。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中,往往都会特别载明责令退赔的具体要求,这就意味着犯罪者必须要将其非法占有之物归还给原本的所有者。倘若这些物品已经无法找回或者已经被毁损、消耗殆尽,那么犯罪者可能就需要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来对受害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因此,即便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被告人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依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他人暂时管理的财物。拒不退还”是指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