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烦人、被告人若身心状况堪忧,如患有重疾已致生活无法自我照料,或者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阶段,实施取保候审在此情况下则不会带来社会安全隐患;
其次,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审结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构成累犯,且并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样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