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后是否当时可释放人员,这一问题并没有固定的答案。取保候审,亦被广泛称之为"保释"。相关司法机构如若收到申请取保候审的文书,应当在三日内给予明确回应。若同意对涉罪人员或被告人采取此种措施,则需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法院院长进行审批,签署发放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之条例,并且指示涉罪人员或被告人需提出特定担保人或是缴纳特定金额的保证金。但倘若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将会拒绝采取该项措施,同时将拒绝理由告知申请人。
此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司法机关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罪犯实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