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直至被批准逮捕、最后判定刑罚的具体时间长度,这取决于案情复杂度的高低,以及侦查步骤推进的状况,还需要考虑在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概括而言,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开始,最长可以持续37天,此后有可能会升级为正式的逮捕行动。在执行逮捕之后,检察机关通常拥有两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可以申请一次延期。
至于法院的审理周期,一般来说是在接到立案申请后两个月内完成,但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则有可能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因此,整个流程可能需要耗费数个月乃至半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走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