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职人员在受到羁押期间将暂停其薪资福利待遇。此外,凡涉及其他员工涉嫌犯罪问题,并且已被具有管辖权的相关机构实行拘禁、拘留或者逮捕等措施时,企业在明知员工已经被制约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有权决定是否中止该员工的工作合同。其中,员工正常领取薪资的权利也应包含在此中止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