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的规定明确指出,在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公安部门应主动向被拘押人员的家属们告知相关情况,除非存在特殊状况方可另行处理。这样做既保证了家属拥有足够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嫌疑犯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