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故意伤害罪进行裁量时,并非绝对需要证人的存在,关键在于所构成的证据链条是否足够完整和严密,从而能够证实被告者确实实施了侵害行为。法院将全面审视受害人的陈述、物理证据、技术鉴定论断、监控录像以及被告者的自白等多种形式的证据。倘若这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即便缺乏目击证人,亦可判定被告者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