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代表被判为罪犯。刑事拘留实则是一项严密的强制性措施,旨在阻止犯罪嫌疑犯逃逸,损毁证据,以及防止其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在此期间,被指控者会处于先行羁押的状况之中,这同样也是在展开正式审判之前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临时待遇。而法院对于罪犯的最终定罪裁决,需要在经过庭审之后,依据确凿的证据与严谨的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