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的提前解除往往是基于某些特定的状况,例如证据的缺失、对嫌疑人的无罪判定或者是因为患病等特殊原因导致的严重状况等因素。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应由法庭或者检查机关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和决策,依法裁定是否应该予以释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操作方式并不属于日常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流程,而是每件案例的性质和情节各有差异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