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律师会见时,
首先需要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会见函、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等相关文件;
其次,应按照规范程序在窗口处完成相应的会见手续;
最后,视各个看守所有不同的门禁系统,需按规定程序进入会见区域。而在案件交付执行之后,家属希望会见当事人的话,则需要提供与被会见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并严格遵循各看守所规定的会见时间,同样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会见区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