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之际,首先需要采取行动的是立即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咨询,了解所涉及到的罪行的具体情况。
其次,作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向负责此案件的机关询问关于收押所在地点的各项细节。
最后,若亲属确认家人遭受了拘留或逮捕以及确实知晓关押地址,应尽快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探视,从而确保犯罪嫌疑人人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