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某人因触犯刑事法律而遭到刑事拘留时,该人可以选择透过亲属委托专业律师以获取相关的法律协助服务。在这样的情形下,委托人应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以便安排律师开展工作。若不幸遇到经济上的困境使得他们无法独立负担律师费,那么他们仍有权向法律援助部门寻求帮助,并由法律援助部门依据实际情况指派相应的律师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整个刑事程序中,辩护律师有权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辅助;代理被告人进行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向侦查机关了解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及案件相关信息,并就此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