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倘若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首要犯罪分子未成功实施抓捕行动,公安机关有可能会采取发布通缉令的方式来展开追捕行动。
其次,当针对某一涉嫌严重犯罪行为的被告人被判定具有逮捕必要性且其本人正在潜逃之际,公安部门有权发布通缉令,并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追逃工作。
然而需注意,各级公安机关仅能在自身所辖区域内直接发布此项命令;若指向超出自身管辖范围内的罪犯线索,则应报请具有相应权利的上级机关发布通缉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