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告人在刑拘期限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依法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则其通常会在刑拘期满后的第三十八个日夜零点准时获释。
然而,如若情况并非如此,那么在完成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之后,看守所便有权决定何时释放被告,而并无固定的时间限制。取保候审,乃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