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不同年龄阶段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对于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年龄尚小,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原则上不予以刑事拘留;若已年满十二周岁但未达十四周岁,且犯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等性质恶劣之行为者,如果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可以适用刑事拘留措施;对于满十四周岁至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言,仅对特定类型的犯罪才适用刑事拘留;
最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完全适用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