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公共场所偶然获得他人失落之物则不被视为构成盗窃罪。众所周知,盗窃罪主要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盗取国家、集体及私人财产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是存在多次此类犯罪行径者。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拾得遗失物只是一种偶然的发现,由于物品无人认领,如果没有及时归还给失主或者上交给相关部门,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到侵占罪,但是这已经属于另外一个法律领域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所涉金额较大,同时拒绝返还给原主人;或者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同样是所涉金额较大,并且拒绝交出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