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相关人员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并且相关办案机关亦表示同意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即便身处异乡也依然可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既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也可由其辩护人代为申请,具体则应向该起案件的最初办案机关提出申请。例如,在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时便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若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则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而在审判阶段,则应向法院提交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上述三家机构均有权对各自所负责办理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