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刑事拘留待遇时期内,其家属是无法获准探视的。若欲了解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信息,可考虑委派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与咨询服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在侦查阶段,仅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同样地,被告人亦可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