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
首先,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共识的前提下,可进行退房操作;
其次,如果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后,被购房者认为其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此时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再次核验。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并确认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时,购房者便拥有了无条件退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