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涉嫌犯有盗窃罪行而被立为刑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需要经过四个月的时间才能正式展开庭审程序。在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人员最多拘留37日,而在实施逮捕之后,进行调查取证的时限大多限定在两个月之内。当公安机关完成了所有的调查工作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他们将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通常会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决定。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那么法院在审查起诉书中的指控犯罪事实后,就应该决定启动庭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二个月内宣布判决结果,最晚也不能超过第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