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行为应根据以下几个构成要素进行认定:
首先,其所侵犯的首要客体是涉案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其次,在案件客观方面,必须呈现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特征;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看,犯罪者既可能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亦有可能涵盖社会中的普通民众;
最后,在主观心理层面上,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且其行为动机主要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