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打架所导致的拘留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罪行,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参与斗殴的行为人仅造成了对方轻微损伤,此类情形并不构成犯罪,但将会受到相关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期限,同时还将面临相应数额的罚款。
然而,若情节相对较轻,可能只会处以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期或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金额。
其次,若参与者为团伙形式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如殴打残疾人士、孕妇等特殊群体,或者多次实施暴力行为,甚至一次性殴打多名受害者等恶劣情形,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期,以及相应数额的罚款。
最后,若打架事件导致受害者遭受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严重伤害,那么该行为人就有可能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