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拘留的时限,通常不允许超过37天。这个时限涵盖了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之后向上级机构申请批准逮捕的全部过程。虽然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期限一次,但是最长也不能超过30个自然日。关于此项内容的详细规定,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