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非法拘禁案件时,若不予立案,可能将使受害者失去通过刑事司法程序获得应有救助的机会,犯罪嫌疑人也可能因此得以逃脱法律制裁。这样的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了个人的基本人权——人身自由,还可能破坏社会正义平衡。如遇此类情况,受害者可寻求法律援助途径,通过行政复议、提起民事诉讼等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