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当中,并未对贩卖毒品案件的取保候审的具体支付金额进行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是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案件本身情况的综合判断而作出的决定。
其中,主要的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生存环境的社会危害性、预期可能被判处的刑事处罚以及嫌疑人自身所具备的经济能力等等。因此,我们不能够给出一个精确的金额区间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收取、管理、退还,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规定收取保证金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保证金决定书,并由其签名或者盖章。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