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犯罪嫌犯或者被告在受保释期间的健康状况堪忧,可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对现行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例如将原本的保释更改为监视居住方式,以确保其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在此过程中,司法部门须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嫌犯或被告的体能状态,全方位地做出审慎考量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