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出的书面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回覆。一旦申请被核准通过,那么相关公安机关将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工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则需自行解除对涉案人员的人身控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