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立案时间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明确且固定的期限,这主要是因为要充分考虑到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调查进程等多方面因素。当涉及到报案、控告或举报时,相应的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必须迅速进行严格慎重的审查工作,并且需要在七日之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此才能够保证对相关事项,如取保候审,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