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侦查机关对于涉嫌犯案之人是否决定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主要取决于涉案之证据是否充分且确凿可靠、犯罪嫌疑人有无可能试图逃避调查或者对司法公正造成阻碍等多方面因素。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适用刑事拘留的相关条件。若侦查机关经深入分析研判后,认为存在充足的理由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所规定的情形,如存在逃逸风险、毁灭证据或串供威胁等,便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