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者被视为未成年人群体,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能力相较成年人有所限制。在涉及到12周岁孩子的绑架犯罪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并不能按照成年人刑事案件那样予以对待。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随后将孩子移交给其父母、学校以及社会组织等进行必要的教育矫治环节。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有可能针对涉案孩子的具体情况,采用诸如观护帮教之类的非刑罚处理方式,始终坚持教育感化与挽救挽回的基本理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