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被广泛运用于防止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试图逃逸或者对司法调查产生阻碍等情况。一旦案件进入侦查尾声,若警方判定涉案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将案件资料与相关证据递交至同级检察机构进行审查起诉。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明确指出,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调查完毕的案件必须符合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且充足这两个基本条件,同时还需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所有案卷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统一移交给同级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决定,这也是案件后续流程的重要起点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