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桂林洗钱案件所判处的刑期,通常要依据其涉及的涉案金额大小、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以及被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综合考虑和决定。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洗钱罪的刑罚范围通常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然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例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将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