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参保的,7 月份的社保可以在 8 月进行补缴。
根据深圳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社保缴费政策,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应缴未缴导致参保人中断的情况,可让单位申请补缴。
但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可能需要提供一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情况而异。同时,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因忘记存钱到银行卡里导致扣费失败的,若欠费累计未达到三个月,可以选择等待下月自动划账,系统将在下月划款时统一补扣,到账后不会造成社保缴费记录中断。
如果对社保补缴的具体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拨打12333社会保险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保险专席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