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之事宜,以下几点值得您关注和注意:首先,如若开发商经过适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之内完成了交付义务,则买方虽不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约,但可请求开发商就此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其次,若经开发商正式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交付责任,并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充分正当的解释或理由时,买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