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租赁房屋时,务必签署相应的合同协议,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选择书面形式合同。该合同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应涵盖以下方面:租赁物业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使用目的;租赁期限的明确界定;租赁价格以及租金支付的具体时间与方式;以及租赁物业的维护保养问题等等。特别指出,若双方同意的租赁期限超过了六个月却未签署书面合同,那么此次租赁将会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即租户和业主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