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收回
针对农村集体组织由于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开发等需要占用农民朋友开荒的土地,此类情况会予以农民朋友一定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即使农民朋友擅自开荒土地,国家也会保障农民朋友在政策范围内开荒的土地权益。在土地征收时,会给予农民发放安置补偿、土地附作物补偿以及青苗补偿费。
无偿强制收回
此类情况主要是指农民擅自开荒土地以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存在违法买卖的行为。比如农民擅自开荒土地时破坏了生态环境、毁坏森林、破坏草原、围湖造田、侵占江河滩地,以及将开荒土地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其开荒的土地都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并且不会予以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