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个人社会保障支付期限的问题,无需强制缴纳三十年。个身份特殊者只需加入社保养老保险体系,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并满足至少十五年的连续期,便有权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开启每月领取养老金的进程;
然而针对未达到连续十五年参保费的当事人,在其抵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通过延长缴费期限可补足累积缴费年限至十五年以上。
值得强调的是,由于相关规定仅于2021年发文公布,关于那时是否会调整最低缴费持续时间,尚不可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