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者提出离职之后,如果雇主没有正当理由而扣除工资,这无疑将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径。面对此种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的沟通协商,要求对方能够提供具体的扣款依据,并且立即终止这种不当行为。
然而,如果经过多次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劳动者就需要积极地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实际工资水平以及以往的工作表现,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以及考勤记录等等。
然后,劳动者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督机关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格来讲,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任何用人单位都严禁随意地克扣劳动者的薪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