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雇佣关系在续签之时被规定至劳动合同时限结束之后时,无论是终止的期限还是依据都将因具体的境遇而异。通常而言,如果员工期望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只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通知便可;
然而,若处于试用期阶段,则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对员工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那么员工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用人单位方面,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会更为复杂,如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等。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